关于给予090342班程俊淇等13名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全院各班级:
为了建设和谐平安昌航,共创安全文明校区,更加有效地减少学生公寓使用违章电器的行为,学校于2013年3月对前湖校区1至28栋学生公寓进行了安全检查。经查,有部分同学在宿舍使用违规电器,名单如下:
090342班 程俊淇 100317班 钟晶 090332班 朱水强
100318班 叶征红 110313班 张建丰
090343班 王传霖 徐鸿浩 吴宏吉 窦国强
120342班 仵朝龙 王有平 王元榜 席文敏
以上13名同学的纪律观念淡薄,其行为严重违反了校规校纪,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为严肃校纪,教育其本人和广大同学,根据《南昌航空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并经2013年4月15日航空制造工程学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090342班程俊淇、090343班王传霖、120342班仵朝龙等13名同学警告处分,也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
航空制造工程学院学工办
二0一三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