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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南昌航空大学航空宇航制造与工程方向(082503)202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6-11 17:30:1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南昌航空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关于南昌航空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为严明招生录取纪律,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障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结合学科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加强科研创新能力考查,强化学科综合考核,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二)坚持立德树人,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三)坚持择优录取,实行全面考查,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四)坚持公平公正,加强考试招生规范管理,落实信息公开。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以航空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人为组长的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学科航空宇航制造工程方向(082503)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院领导小组),组织协调航空宇航制造工程博士研究生综合面试与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并协调实施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徐雪峰、姜丽红

成  员:缪君、侯育花

秘  书:丰卫强、涂泽立

(二)成立复试综合考核专家小组,对初试合格考生进行复试。

由航空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以下简称:航机学院)牵头组织实施,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以下简称:材料学院)协助,负责航空宇航制造工程方向考生复试,组建复试专家小组,联系考生、布置复试考场、组织考生复试、复试过程录音录像、记录并妥善留存备查。

(三)成立以航机学院和材料学院纪检委员组成的复试录取工作检查组,做好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督查工作,监督、检查综合考核专家小组的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工作检查组成员:陈薇娜、张栋

三、复试方式及内容

(一)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

(二)时间及地点

1.报到时间:2025年6月13日下午14:00-17:00

2.报到地点:教学楼F110

注意事项:请带好本人身份证件。

3.复试时间:2025年6月14日上午9:00

4.复试地点:教学楼F122

(三)复试内容

每个综合考核专家小组不少于5人,对初试合格考生进行复试,主要包括综合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原则是实事求是,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此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测试满分值为100分,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考核内容,复试内容和流程如下:

1.外语水平:通过考核,对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主要考核英语听力、文献阅读及交流能力等。分值30分。

2.专业科研能力: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科研经历、学习能力、交流能力和提炼能力等科研创新能力。分值30分。

3.综合素质:重点考核申请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硕士课程学习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质等。分值40分

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要求考生采用PPT汇报。汇报内容包括个人简介、学习成绩、工作经历、参加科学研究经历及主要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计划等。同时携带个人科研成果原件、获奖证书、外语能力证书原件等,以便综合考核小组加以参考。考生PPT汇报材料,请 以“准考证号-姓名-报考研究方向”命名PPT(如:104065108250XXX-张三-航空宇航制造工程),并于2025 年6 月13日12:00 前发送71183@nchu.edu.cn ,丰老师(航空宇航制造工程方向考生)。

综合考核专家小组各成员独立打分,取平均分,得到该生的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整个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音、记录并妥善留存备查。

四、录取和公示

各研究方向拟录取名单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复试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初试成绩、英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进行公示,航空宇航制造工程方向由材料学院和航机学院公示,考生公示结束后正式报送研究生院。在有学生放弃的情况下按成绩排序依次进行替补。

五、复试的监督复议和信息公开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领导小组组长要对本学科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格执行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规定、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事件;综合考核专家小组组长要对复试过程和结果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监督组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实行信息公开公示。复试实施细则、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及时由学院(航机学院、材料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布和公示。

(四)复议。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学院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各学院纪检委员张栋(0791-86453252)、陈薇娜(0791-83868456)提出实名复议申请。具体程序如下:

1.申请人填写《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议申请表》(一式三份,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在学院复试结果公示期内上交。由各学院纪检委员汇总后提交学院领导小组。

2.学院领导小组按照上级部门和本细则的相关规定,审定申请人所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并给出复议结论。

3.学院领导小组应在《申请表》中详细记录复议过程及结论,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复议结论应在拟录取名单正式报送研究生院之前告知申请人。

申请复议考生如对学院复议结果不服,可向研究生院申诉。研究生院对考生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确有必要,可商请校纪委协助调查。经调查属实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更正。不受理各种匿名复议申请。

(五)相关人员要严格按照各项规定认真负责做好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自觉维护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声誉。对违反国家招生政策、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如复试中出现突发状况,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二)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三)其他未尽事项遵照《南昌航空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关于南昌航空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执行。

(四)为及时解答考生在复试期间的相关问题,学部安排考生咨询电话:丰老师0791-83863708(航空宇航制造工程方向考生)。


南昌航空大学航机学院、材料学院

2025年6月11日

责任编辑:李言金